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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术设计盐山县人民法院 盐山县司法局 关于公开选任特邀人民调解员的公告

2024-09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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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进一步深化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建设,提升“上术设计五治融合”法治化解纷水平,推进“解纷盐和”品牌高质量建设,完善司法调解同人民调解的诉调对接机制,切实加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,及时化解矛盾纠纷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盐山县人民法院、盐山县司法局共同面向社会公开选任特邀人民调解员。

  选任特邀人民调解员30名。其中,驻乡镇法官工作站专职特邀人上术设计民调解员12名、兼职特邀人民调解员12名;驻盐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职特邀人民调解员2名,驻盐山法院人民法庭、特色纠纷调解室专职特邀人民调解员4名。

  1、拥护中国的领导,遵纪守法,公道正派,廉洁自律上术设计,乐于奉献,热心调解工作;

  2、年龄在28周岁以上,65周岁以下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身体健康的公民;

  3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、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,由乡镇推荐的群众工作基础好、调解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层次;

  4、熟悉社情民意,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,善于沟通协调,善于做群众工作;

  1、各乡镇政府、有关单位、基层调解组织推荐的实际负责辖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人员;

  5、具有社区街道、村委会等基层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,退休教师,优秀村干部。

  2、报名地点:盐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,联系电线、组织推荐:乡镇“法官工作站”特邀人民调解员(含专兼职)由所在乡镇政府组织报名推荐

  按照选任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,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,以电话和短信的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。

  由盐山县人民法院、盐山县司法局共同组织面试,根据人民调解员的报名条件、面试成绩、调解工作需要上术设计,综合评选确定拟选任的人员,并进行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

  拟任的特邀人民调解员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》及司法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。人民调解员任期一年,任期届满后,考核上术设计合格的可以续聘。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任。

  根据调解工作实际情况,综合考虑调解案件数和调解效果进行考核评估,参照相关规定给予调解补助。

  (一)凡在选任过程中故意隐瞒信息、提供虚假材料,一经发现并查实,即取消参加选任资格上术设计,已办理选任手续的给予解除选任处理,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;

  (二)特邀人民调解员与盐山县人民法院之间建立的是委托关系,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合同关系;

  原标题:《盐山县人民法院 盐山县司法局 关于公开选任特邀人民调解员的公告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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